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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介绍

发布部门: [发布时间]:2019-11-19 [浏览次数]:

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是中宣部、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。本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,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,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,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本课程着力突出高职教育的高等性和职业性,配合专业教育,着重解决学生现实需要,满足学生精神成长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为高职学生的成长成才、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
本课程大一第一学期开设,使用教材为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(2013版)》,具体教学目标具体为:

①使学生能够顺利实现由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的过渡,适应高职的学习、生活;

②使学生能够明辨是非善恶,掌握社会交往的原则和技巧;

③使学生能够以道德的方式处理学校学习、社团服务、社会兼职和公益服务的关系;

④使学生能够主动承担家庭婚恋的责任;

本课程教学采取如下设计思路:

1、基于学生实际问题的项目教学。

2、模块教学。对高职学生从入学到就业期间所面对的问题分类概括,将解决问题所需的能力作为教学具体目标提出的依据。

3、小组学习。本课程将学生按寝室分成小组(走读生酌情并入)。

4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拓展实践教学。

本课课实施的基本思路是发挥课堂“主渠道”、“主阵地”的作用,“以学生真实的问题为参照点组织课程实施,在问题的解决中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,在能力提升中养成综合素质,完成价值引导。”实践教学和学生日常生活规范的养成,操行表现相结合,由课程的逻辑结构规定实践教学的安排,包括寝室文明建设、学生社团组织及活动、“法律和道德”主题辩论等。实践教学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。

本课程最终成绩分两部分,课堂教学成绩占70%,实践教学成绩占30%。课程考核要过程和结果并重,“教学活动评分表”是课堂考查的基本手段,是学生成绩的基本依据,也是教师教学活动设计、组织和实施效果的基本表现形式,反映着学生综合素质的形成及其水平。